美国印第安纳州一名丧心病狂的父亲,竟然强行把利刀塞入只有7岁的女儿手中,企图强迫女儿亲手把他们饲养的家猫杀死。他其后亲手把那只猫咪杀死,虽然他不是杀人,但仍被警方拘控,28日被法庭重判入狱18个月。
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消息,被告柯林斯在法庭上听取法官判刑时说:“我对我所做的一切,感到极之抱歉,全部都是我的责任。”
39岁的柯林斯被控以一项虐畜及两项疏忽照顾小孩子的罪名,全部都列为重罪。检控官本来还想加控他另外三项严重罪名,但由于他答应承认上述控罪,控方同意不提出加控。
法官巴纳特判刑时批评柯林斯,说:“这不是文明人做得出的行为。”除了判处柯林斯入狱外,法官还下令他接受辅导、参加课程学习如何养育和照顾孩童,又禁止他以后在家中饲养宠物。
案发于2008年3月,柯林斯的女儿和11岁儿子说,父亲声称要教导他们甚么叫做“杀”,迫他们拿利刀,刺死他们饲养的猫咪“Boots”。这只可爱的猫咪当时只有8个月大。
警方指出,子女不想遵照父亲的命令去做,儿子初时想把猫咪藏起来,但被柯林斯发现了。他突然狂性大发,当着一对子女面前,把猫咪勒死。警方事后接到有人报案,把柯林斯拘捕。
柯林斯说,事发时,他饮醉了酒,完全记不清发生了甚么事。根据当局提供的资料,他以前曾经在美国海军服役,从来没有触犯严重罪行的纪录。
副检控官卡尔霍恩说,她对柯林斯的行为感到愤怒,但控方还是愿意向他提出交换条件,减轻他的罪名和刑期,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法庭传召他的子女出庭,指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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