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弃孩子和老人是犯法的,遗弃狗狗也是犯法的。“遗弃小狗也犯法?”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被遗弃在石市电子工业部十三所院内垃圾箱内,小狗包裹得像个婴儿一样,被吓了一跳的居民急忙报了警。当闻讯赶来的新华110民警说遗弃小狗也犯法时,一些居民发出这样的疑问。
1996年出台的《石家庄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擅自遗弃犬或犬只尸体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但记者采访得知,该规定从1996年10月1日实行以来,10年时间没有一人因此受过处罚。有关部门透露,石市将修改《规定》条款,加大对遗弃犬类的处罚力度。
市民不知道遗弃狗违法
“我早晨出去晨练,听到垃圾箱里有响动,借着路灯一看,有一个小包袱,里面不知道裹着什么。”电子工业部十三所家属院的居民张老太太说,“后来想到可能是一个弃婴,便招呼大家报了警。”
几名小区居民把包裹打开,众人都惊呆了,里面裹着的是一只小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包裹里面充满了小狗的粪便气味。
“这是谁这么狠心啊,这么小的狗都被扔了。”张老太太怜悯地把小狗擦干净。
“小狗可能是有病了,才被人扔的。”居民议论纷纷。此时,新华110四号车民警赶到,耐心在附近调查小狗的主人。居民对此表示很不解:“人家扔了肯定是不想要了,还调查这个干什么啊?”
“随便丢弃狗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可处100元以下罚款。”新华110张警官说。
稍后,记者在石家庄的平安小区、联盟小区、新石小区调查发现,市民都不知道随意遗弃犬和犬的尸体是违法的。不少市民表示不解——自己家的狗不想要了或者死了扔了还不行?
10年没有处罚过一个人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牛立平队长。牛立平告诉记者,虽然1996年出台的《石家庄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擅自遗弃犬或犬只尸体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但是,从1996年10月1日实行以来,10年间没有因此处罚过一人。
牛立平说,这一现象的出现首要的原因是没有市民举报,即使有市民举报,因被遗弃的犬多数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主人身份的证件,找不到主人也就无法按照规定对遗弃者进行处罚。
牛立平说,1996年制定的《石家庄市限制养犬的规定》已经滞后。他们将对《规定》中的旧条款逐条推敲、修改。新的规定将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牛立平透露,新的规定中,加大了对遗弃犬类的处罚力度。
被弃宠物尸体该咋处理
在采访中,记者经常在马路边、垃圾桶和草地上发现被遗弃的宠物尸体,那么这些尸体该如何处理呢?为此,记者特意咨询了多个相关部门,但发现对于被遗弃的宠物尸体的处理存在着“盲区”。
昨日下午,记者首先拨打了市城管热线,15号接线员听了记者的问题后表示,一旦有市民打电话反映这种情况,他们会通知环卫部门和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致电市环卫处,但工作人员解释说,流浪宠物尸体属于传染性垃圾,不能跟正常垃圾一起进行处理,此种情况应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集中消毒处理。
而市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涉及到动物尸体的,应该联系动物检疫站帮忙处理。
市动物检疫站的一位卢姓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规定,动物检疫应监督物主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深埋,一种是焚烧,但两种处理方式都应经过严格的消毒。
该工作人员还说,物主向当地动物检疫站提出申请后,检疫站会派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消毒,但必须由物主亲自处理。但是,对于这种无主的动物尸体动物检疫站也无能为力。
最后,记者致电市长公开热线,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反映后表示,会通知城管、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之道。
制定政策应考虑执行力
《石家庄市限制养犬的规定》已实行10年,为什么没有因此处罚过一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王彦副教授分析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规定》在制定之初对实际情况欠缺考虑。
“《规定》制定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如果没有考虑到执行起来的实际困难,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有些欠妥当了。”王彦说。
王彦表示,政策的制定一定要考虑到执行力的问题。同时,王彦还强调,因为这项处罚规定人们目前还知之甚少,所以为了真正发挥作用,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但毕竟处罚不是目的,真正达到管理效果才是追求。
此外,王彦还建议政府部门能在修改后的《规定》中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解决之道,“如果不告诉市民不想养的宠物应该如何处理,那么就不能真正地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遗弃宠物的处理机构也许才是当务之急。”